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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丨“外包”员工待遇低、维权难?欠薪责任该谁担?

2026-06-11 15:45:54分类:中新财评 阅读:5

“外包”员工,外包在劳动权益上是说法否低人一等?受到不公平对待该如何维权?

贺某自2020年至2024年,在北京丰台区某公司的丨员工待许昌开发区南村新闻网一家门店工作。2024年2月,遇低贺某因故离职。维权

因为自己有一部分工资尚未结清,难欠贺某就提出了赔偿。薪责

然而,任该某公司认为,外包贺某并不是说法许昌开发区南村新闻网自己的员工,其劳动合同是丨员工待与上某公司签订的,属于“外包”员工,遇低应该找上某公司要工资。维权

原来,难欠某公司与上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作协议,薪责约定上某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外包服务,按该公司的人员管理规范对劳动者提出要求。贺某即属此列。

工资讨要无果,贺某便提出劳动仲裁,之后将两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对所欠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会支持贺某的请求吗?“外包”员工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呢?说案例、讲法律,本期“说法”关注“外包”员工的权益维护。(金歆)

郑重声明:本文链接 https://qzb.dj7ut0.cc/news/89f10699804.html,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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